各系、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11号)文件精神,请各系、各部门认真阅读该文件,并组织教职工申报,有两位以上申报者请进行排序上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于5月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80422379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陈老师83750201 聂老师83788602
附件:闽人社文[2017]111号-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院人力资源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