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学院预算编制工作,请结合本单位2016年工作重点,分项目详尽列出本单位2016年预算经费数,望各系、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就2016年学院预算编制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要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坚持“量入为出”和“适度从紧”的原则,保证重点工作,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管理“使用有责任、控制有责任、分析有责任”的认识,强化责任预算管理及预算管理的执行力。
二、预算编制要求
1、预算编制要充分、合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目收支。各系收入预算按在册学生人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分别列出具体支出项目,力求详实、准确、合理。可参照2015年各单位收支执行情况编制2016年预算数。
2、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涉及讲座费、评审费、人员劳务费等性质的费用时要备注说明各项预算费用标准及金额。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支出,原则上同比上年只减不增。
4、设备购置及基本建设、房屋维修、校园绿化等大型工程性预算,同时要附工程预算说明书或合同协议等文件;项目执行过程中还应该符合招投标、政府采购及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5、有特殊项目需求的请单列并作详细说明。
三、预算执行要求
1、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允许随意调整预算、或跨预算报账。
2、预算执行过程中取消或终止的项目,将终止该项目预算资金的拨付;各单位要严格杜绝不合理、超预算、无预算或无项目的支出,未经批准或超出预算的支出不予以报销。
3、各单位严禁用预算经费购买烟酒糖茶花卉、严禁购买礼物礼品。外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购买的要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4、各单位严格控制用预算经费开支加班费、劳务费、学生勤工助学等补助性支出。特殊情况要由学院分管领导或学院领导审批方可支付。
5、年度项目沉淀资金可以根据情况作为结余、结转资金转入下年度(项目按标准完成的可以作为结余,项目没有完成作为结转,项目没有实施不能作为结转或结余)。
四、预算上报
请各单位(部门)将2016年度的收支预算列出项目收支明细表(参考附件模板), 将纸质文本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特此通知。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财务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