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福大至诚人[2014]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为申请应聘我院教师(含思政)、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时已退休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并已获批延聘,可提出申请。
二、任职年限
应聘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到
三、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的任职条件、评聘程序按照《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福大至诚人[2014]04号)的要求执行,核心期刊的认定按《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版)》(福大人[2013]156号)执行,SCI/SCIE、EI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当年度统计的数据为准。
四、评审工作安排
(一)
应聘人员根据要求递交相应材料至各系、各部门;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二)
各系、各部门考核推荐小组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对任职条件进行形式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提出明确意见,并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院聘委会办公室(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
院聘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对各系、各部门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院各学科专家评议组。
(四)
各系、各部门应聘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将院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反馈至院各学科专家评议组。
(五)
(六)
(七)
五、争议处理
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限内(相应评审环节完成后7个工作日)向院聘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或投诉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
(二)评审工作中,各级组织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考核等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
(四)联系人:潘梅英,林珑,联系电话:0591-83788602,电子邮箱:18042237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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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