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学院正在对校内合同到期的店面及食堂进行重新规划和公开招租。但目前仍有少数不法商户拒不配合学院有关工作安排,拒不搬出店面,且对学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具体为:
1、第八食堂:承包合同及卫生许可证均到期,现仍非法霸占食堂,无证经营快餐,致使新一轮承租商无法及时装修改造和经营。
2、西区锅炉房水果超市:该商户并不是与我院签订承租协议的合法商户本人,合同到期后却拒不配合学院工作安排,非法霸占国有资产,非法经营及进行内部违章搭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同学:
1、以上两家商户,均为非法商户,无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2、从即日起,务必配合学院工作安排,切勿再次前往以上两家商户进行就餐、购物和消费;
3、如因在以上两家商户就餐、购物和消费,引起食物中毒,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学院无法负责;
4、学院已着手处理此事,并将保留对以上商户诉诸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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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