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与考核规定》在2012-2014两个学年的执行期内,对保证我院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规范师资队伍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现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以及各方反馈意见,针对基础部和各系专业任课教师(含实验教师)两类专任教师,对《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学年工作标准学时数修改为:
基础部教师学年授课教学工作标准学时数为360学时;
各系专业任课教师(含实验教师)学年授课教学工作标准学时数为330学时。
二、答疑时间、方式、地点由各系、部教师自行安排。
三、任课教师须批改所有作业,并负责通知学生保留并装订好教师所布置和批改的所有作业。作业题量和批改情况由各系、部负责考核,学院抽查。
四、任课教师须加强课程过程考核,科学计分;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行定义计分方式(统考课程由各系、部、教研室统一定义),计分方式应在教学大纲中体现,并由各系、部进行审核;任课教师须在学期初把计分方式通知学生。
五、其他环节不变。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20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