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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2013—2014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阅读次数:2232

 

各系团委:

一年来,在院党政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校学生处的关心指导下,我院共青团和学生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学风建设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广大团员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发奋成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团员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青年教职工、专兼职团干、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文明宿舍。

(二)先进个人(学生): 院长嘉奖、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个人(教师):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先进工作者、学生社团优秀工作者。

三、评选比例

每个系可推荐一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为校级“十佳”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院长嘉奖”由各系或各学生活动中心推荐1-2名候选人或1-2个候选团队。院级先进集体的比例占集体总数量的10%,院级先进个人比例占全院学生总数的5%。各系具体指标附后。院团委、学生会、各大活动中心等学生组织另给先进个人指标。在院级先进个人中,三好学生比例约占15%、优秀共青团员比例约占35%、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约占25%、优秀学生干部比例约占25%,各系先进个人人数按照上述比例推荐。

按照学校通知精神,经我院研究,2013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10%2010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50%。评为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先进。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四、评选表彰程序和时间

1、先进集体:先进集体采取申报制度,各团支部、各班级对照条件要求申报。421日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附加事迹材料(书面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上交院团委组织部(先交到各系组织部,由各系组织部汇总后统一上交)。

2、先进个人:各专业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同学按照评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填写申报表(书面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征求辅导员意见,并由各系于421日前上报院团委组织部评审。各系须把“院长嘉奖”及“十佳大学生”的先进推荐材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于418日前送交院团委办公室(学生事务部楼202室)进行评审,并填写《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十佳”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以回复群邮件的方式上交),结果另行通知。

3、参与先进个人(教师)评比者,经本人申请或由组织推荐,表格于418日前上交院团委(电子版请发送陈老师QQ邮箱),由院学生事务部、团委初审后报院党委审议。

4、各系申报表请在学院相关网站上(通知文件)统一用A4纸格式下载(如果有两页的,统一用正反面打印)。

5、各班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推荐上来的人选有不符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65月中上旬,学院将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附件1 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

附件2 各系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 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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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   表彰   通知

抄送:福州大学、各位董事、院领导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20144 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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