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课时。我部财务人员将于10月17至18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在此期间,我部不对外办公,为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院财务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课时。我部财务人员将于10月17至18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在此期间,我部不对外办公,为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院财务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