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班级学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做好2013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申报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支委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
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参与校院学生组织、新生班级、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的比例高,成为骨干的比例高。
工作机制好,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落实目标管理,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班风学风优良,班级同学按时毕业率达、及时就业率、考(保)研录取率高或有显著进步。
同学反映好,能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扶困难同学有成效,群众测评满意率高。
2、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应是在各方面表现优秀,毕业生党员尤其是在毕业班期间党员作用发挥明显的学生党员。
带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力强,是政治理论、本职业务学习的标兵。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是勇于实践、创新创业的模范。
带头帮扶“四困”同学、服务同学考研就业,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同学满意度高。
带头遵纪守法,党员意识和党性组织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校纪院规,是诚信考试、诚信学术的模范。
带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带动优良班风、学风形成;在毕业生文明离校、奉献在母校活动中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成为文明校园建设的标杆。
二、推荐数量、程序及要求
1、基层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各党总支、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一个,并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通讯稿形式、禁自传体;标题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仿宋,加粗;各党总支盖章),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于6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时上报表格、事迹材料电子版)。
2、资格审查。院党委办公室将对各总支推荐人选和支部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评选。由校组组织召开评选会议,介绍候选人选、候选支部的主要事迹,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
4、审核公示。将推荐与评选情况报院党委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及人选。对推荐、评选出的优秀个人与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各党总支、党支部应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与安排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通过此次推选活动,发觉新典型、选树好典型,实现评选优秀与树立正气共进、推荐先进与促进建设并重的工作目标。
联系人:郭晓凤
联系方式:837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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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