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确定电动车的“合法身份”。根据福州市公安局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车信息采集工作,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现将做好电动车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1、凡有电动车的教职员工;
2、凡有电动车的住宿生。
二、信息采集地点、时间安排:
1、具体地点:在学院学生事务部106室门口
2、信息采集时间:
三、信息采集内容
由公安部门的警员将对电动车及骑车人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采集内容包括车架号、电机号、车主信息、购车发票或来源、车辆照片等。
四、注意事项
1、凡有电动车的师生需携带证件:购车人的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已报电动车牌的,还要携带行驶证。
2、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到位,相互转告。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保卫部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