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关于申办怡山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阅读次数:2965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进出管理,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根据福州大学的要求,现将我院教职工申办怡山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办法通知如下: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携带其工作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院保卫部(学生事务部楼107)申请办理怡山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

1、申请人系我院在编教职员工,且申办怡山校园机动车辆的行驶证与申请人工作证、驾驶证一致的;

2、申请人系我院在编教职员工,申办校园机动车辆的行驶证与申请人工作证或驾驶证不一致的,但与申请人系夫妻关系的;

二、申请人系我院教职员工,申办的机动车辆所有权不属于本人及妻子(丈夫)的,所有权另属申请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且申请人在校园内确实长期驾驶该机动车辆上下班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属系领导签署意见和院保卫部审核后,可申办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

三、除上述情形外,其余的机动车辆申办怡山校园机动车辆的不予受理。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