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党总支、各党支部:
接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通知,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为确保毕业生新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现将本学期本科毕业生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确定2012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的情况报告(报院学生党总支).doc》(点击下载);
(2)2月23日前,院学生党总支应在总支委员会审议后向院党委提交《关于确定2012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的情况报告.doc》(点击下载);
(3)2月27-29日,由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与院党委集中听取相关毕业生辅导员逐个情况汇报;
(4)
(5)凡未经二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学校公示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党的发展对象者,不得发展入党;
(6)
中共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委员会
201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