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院党校将配合福州大学党校于2011年9月至10月举办第1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各支部认真抓紧做好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格审查和选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应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材料
1、由党委办公室高老师从“党内管理”系统汇总打印的《党校第1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须加盖公章)、电子压缩包及培训名单;
2、选送第133期培训班各位学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确定发展对象考察材料》;
3、由院党校叶老师上报分党校本学期书面的教学计划(须加盖公章);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格审核办法
1、党支部自查学员资格(请按原有旧支部做材料)。使用“学生支部管理软件”录入拟送校党校第133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录入内容必须严格与原始材料记载一致,严禁弄虚作假杜撰材料。通过“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格电子审核”才具备上党校资格;凡“备注”栏为“未通过审核”者,不具备上党校资格。
2、学院叶老师检查。①支部上报的培训班名单中“培养时间”、“发展对象”栏时间必须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意见”、“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栏的会议讨论时间应一致;②在《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前各栏目,及《福州大学确定发展对象考察材料》全部内容均应填写齐全。
凡填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平时未按期进行培养考察或在确定发展对象前未经全面综合考察,不具备上发展对象培训班资格。
3、学院党委办公室汇总名单。由党委办公室高老师运用“党内管理”系统,接收各学生党支部上报的电子压缩包,凡“备注”栏为“未通过审核”者或材料填写不齐全者,均取消其上党校资格。教工发展对象名单通过“党内管理”系统直接录入。
4、各支部需指派1名组长,作为本支部负责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
2、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分党校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